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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 经济之声 | “商家遭同行密集差评被迫关店 网络平台‘职业刷评’顽疾如何破解?”岳屾山律师接受采访

2026年8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新闻纵横》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商家遭同行密集差评被迫关店 网络平台‘职业刷评’顽疾如何破解?”接受采访。

经济之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6分钟

当前,网络平台的评分体系已成为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但“虚假评价”问题日益严重。除了常见的“刷好评”,恶意差评同样泛滥。有餐饮老板一早上收到几十条“1星差评”,后发现是同行利用新账号恶意刷评;有密室逃脱店在一小时内涌现二十多条恶意差评,甚至使用网图伪造“受伤”证据,导致店铺评分骤降、被迫关停。从刷差评打压对手到“有偿删评”勒索商家,“职业差评人”已形成完整产业链。尽管多地警方已侦破相关敲诈勒索案件,但商家投诉失实评价时仍常因证据不足未获平台支持。当评分失信,商家该如何维权?平台该承担什么责任?消费者又该如何辨别?

岳屾山律师表示,平台不能放任虚假评价横行,如果未能对虚假评价进行识别和拦截,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或者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也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的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经营者编造、传播或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同时也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指使他人实施虚假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权益。

除此之外,刷评对于消费者或者对整个市场的信用体系来说都是一种很大的损害。首先,它其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是在被蒙蔽或者被虚假评价信息误导下,做出消费或者不消费的决定;其次,它破坏的是经营者或者说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第三,也是最深层的一点,刷评其实透支了整个网络交易的信用根基。当消费者普遍认为你的高分都是买的,低分都是被黑的话,那就没有人再会去相信任何这种评分或者评价体系了。受损的其实是全社会的消费信任,其实也是对整个市场的一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