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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30分》|“‘欠钱不还’还是‘借贷诈骗‘ 律师教你区分民事老赖与刑事诈骗犯”岳婷律师接受采访

2026年8月24日,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欠钱不还’还是‘借贷诈骗‘ 律师教你区分民事老赖与刑事诈骗犯”进行法律评论。

生活中,亲友借钱到期不还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人因此选择报警举报对方诈骗。然而,公安机关通常会告知此类情况属于民事纠纷,需通过法院起诉解决。那么,普通欠钱不还与借贷型诈骗之间的法律边界究竟在哪里,以及何种情形下才能构成刑事犯罪。

岳婷律师表示,认定借贷行为构成诈骗罪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钱款的目的,即从借款之初就根本没有偿还的意图;二是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使出借人基于错误认知主动交付钱款。

关于借条的作用,岳律师强调,借条仅是借贷形式的凭证,无法否定行为人借钱时存在的欺骗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靠虚假事实骗钱并挥霍跑路,即便有书面借条依然能构成诈骗罪。但若借款理由存在轻微出入,钱款实际仍用于合法经营,则不属于根本性虚构事实,不构成诈骗。

岳律师提醒,对出借资金的人而言,大额出借前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和资产负债情况,不轻信口头描述,大额转账需备注用途并留存沟通记录。一旦发现对方身份造假、虚构事由或挥霍失联,应立即整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有借款需求的人,建议如实告知经济情况和实际用途,若到期无力偿还应主动协商分期还款,切勿拉黑对方、失联或转移财产,以避免普通债务转化为刑事诈骗案件而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