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6日,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做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就江苏徐州一敬老院托管老人走失案发表律师观点。
岳屾山律师认为,虽然敬老院未与家属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家属已经支付服务款且已将老人送至敬老院,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合同已经成立生效。敬老院和家属双方都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具体讲,对于敬老院一方,应当对老人的生活起居尽到照顾责任;而老人家属应当如实向敬老院说明老人实际的身体情况。如果双方均未完全履行义务,则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最终以调解形式结案。调解,是我国诉讼程序中解决争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法院而言,审理案件不但要做到合法、公正,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最终达到定纷止争、息诉宁人的目的,从而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调解结案可彻底解决纠纷,收到当事人双方胜败皆服的良好效果。同时,以调解结案可以减少当事人间对诉讼利益及诉讼心理的对抗性,及时、妥善、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以调解结案的案件审理期限相对较短,从而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因诉讼而带来的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