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直播现场,就北京一业主私挖120平米地下室事件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2018年5月5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街道城管队在对半步桥13号院4号楼1层违建拆除的过程当中,在对半步桥街1号院4号楼环境整治过程中,违建相对人邓某突然表示强烈反对,声称进一步作业将导致地面塌陷,产生危险。经工作人员进场核实,确认该处房屋存在私自掏挖地下空间情况,共涉及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目前地下空间已经回填,当事人已被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岳屾山律师指出,邓某目前是被刑事拘留,这就意味着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邓某的这种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章有明确规定,如放火、决水、爆炸等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而事件中业主私挖两层地下室,给周围的公共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属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一旦认定构成该罪,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岳屾山律师表示,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罔顾公共安全,在居住区或人流往来密集区私挖地下室,很容易对楼体造成影响,甚至导致楼体坍塌,而一旦倒塌,损失无法估量。所以说这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后果非常严重的行为,因此,对这类行为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摸排、查处的力度。因为私挖的行为比较隐秘,附近的居民也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有可疑私挖的迹象,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此类行为进行打击,还大家一个安全居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