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16日至3月20日仍采取居家办公的方式。
二、居家办公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联系方式畅通,按时打卡考勤。
三、3月20日前,办公区域不接待任何外来人员,为客户服务采取电话、微信、视频会议或邮件等线上方式完成。
四、居家办公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如需办理出庭手续、委托手续、开具发票、行政用章等事宜,应至少提前一天和行政部预约,并按预约时间来所办理。
五、居家办公期间如确需开庭或者到顾问单位服务的,应向行政部或顾问事务部报备并务必做好防护。
六、北京总所返京人员到京后,均需按照要求隔离14天,隔离期间每日向行政部报备身体状况。
七、除本通知的上述要求外,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让我们众志成城,不松劲,一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