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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服务督导委员会——岳成所法律服务的保障和依托

2011年岳成律师事务所首倡感动服务,感动服务是岳成律师事务所六大纲领主要内容之一,是岳成所法律服务的标准。

感动服务督导委员会是岳成所的重要职能部门,专门监督检查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律师,旨在进一步提升岳成所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品质,全面培养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感动服务的意识和理念,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律师岳家军,从优秀走向卓越。

感动服务是岳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标准,经历从无过错服务(即合格服务)到满意服务再到感动服务的阶段,感动服务是服务的最高标准。坚持感动服务,实现长久发展是岳成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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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服务是岳成所

法律服务的标准

感动服务是岳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标准,岳成所汇聚二十八年来的法律服务经验,不断摸索总结出感动服务的标准,坚信哪里有最挑剔的消费者,哪里就有最好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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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服务是岳成所

自内而外的需求

岳成所制定感动服务的目标和标准,并不源自于客户,而是自内而外的需求,感动服务贯穿每一次咨询解答、每一份合同起草修改、每一个案件代理、每一个项目的日常法律服务过程中。

及时将每一次良好的客户体验汇总提炼为成熟的法律服务经验,应用于更多的客户,自上而下地树立感动服务的意识和理念,形成岳成律师事务所特有的法律服务经验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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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回访和质量监督工作是保障

岳成所总所及各个分所设立的感动服务部,用回访和质量监督两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回访和质量监督两手抓,并且两手都要硬。

坚持做好回访,及时将客户意见和建议反馈相关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并将回访中形成的工作经验反馈形成岳成所的法律服务标准。

全所设立风险防控委员会,及时监督和检查日常的法律服务成果,全面为客户把控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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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岳成所

法律服务的标准

坚持通过周汇报、月总结、季度表彰、年终评选等方式及时总结全所为客户提供感动服务的经验和体验,从而形成岳成所感动服务的标准。

坚持感动服务的标准,坚持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相信通过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为千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目标。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感动服务督导委员会

秘书长 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