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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预告:《物权的公示》| 公益法律大讲堂第279期讲座

时 间:2021年3月25日

本周四下午3:00-4:00
参加方式:在线直播
主 讲 人:岳成律师事务所
秦征律师

题 目:《物权的公示》

主要内容

《民法典》第208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规定了物权的公示制度。本期讲座将对关于物权的公示制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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