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上海首例以高空抛物罪入刑的案件宣判。2021年2月10号,上海市民蒋女士被高空抛下的物体砸伤,随后警方抓获了抛物男子。近日,该高空抛物案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预交钱款用于赔偿,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于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于某某当庭未提出上诉,该案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上海首次以高空抛物罪判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