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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 · 东方时空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金钱豹外逃事件追踪” 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1年5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金钱豹外逃事件追踪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2021年419日上午,三只金钱豹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外逃。目前,还有一只金钱豹没有找到,这只豹子逃逸时间长达20多天,相关人员仍在搜捕。涉事动物园5名园区经营管理者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动物园一开始没有瞒报,而是直接向社会公布,并积极寻找,在这样的情况下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但是现在有了瞒报这个情节之后,他承担的责任有什么样的变化?而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名相关园区管理者,将会承担什么样的刑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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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及时上报和瞒报 园方责任有何不同?
A:动物园需承担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不报、瞒报错上加错,或追究刑事责任
岳屾山律师表示,像这种野生动物园,特别是饲养猛兽的动物园,一般都会有安全操作规范。如果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导致动物发生伤人或者脱逃的情况,可能属于一种重大责任事故。在脱逃之后及时进行上报,可能会对其没有安全操作,做出相应的处理。从行政上来讲,主管部门会对他们进行罚款或者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如果猛兽在脱逃之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人员伤亡的话,有可能会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这个时候相关人员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会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而瞒报就属于一种错上加错的行为了,根据我国《刑法》第139条规定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这个时候可能会追究相关责任人不报或者谎报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讲是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的会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Q:金钱豹脱逃,除了对公众的威胁,对豹子本身的生存状况也有影响。第三只外逃的金钱豹很可能因为体力不支,出现生存状况堪忧的情况。那么,对人对豹的双重威胁,是不是也是园区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要考虑的因素?
A:是否构成犯罪 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岳屾山律师分析,这个是在对他后续进行处理的时候要考虑的。因为我们是要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的,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野生动物园在承担野生动物繁殖培育工作的同时,还会进行经营活动。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野生动物造成了不正常死亡或者出现意外的话,一般来讲,可能更多的是承担行政处罚的行政责任。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可能还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做判断。
Q:野生动物园安全管理问题如何落实到位?
A:利欲熏心,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公共安全应事先防范,不能光靠亡羊补牢
岳屾山律师表示,首先,我们先就本事件中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来讲,一开始我们以为是生态环境变好了,出现野生豹子,后来发现是动物园逃逸的。而在豹子外逃这么长时间之后,因为纸包不住火了,才做出处理,这种行为完全是利益熏心,为了经济利益,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对于这种行为,不仅法律上要对其进行惩处,道德上也应予以谴责。
其次,这几年,很多野生动物园都在新建,但是新建之后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而这种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问题,一定要事先做好防范,不能事后才要补救,要避免亡羊补牢的做法。而像这种有猛兽的野生动物园,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措施方面,都应该从它的饲养、喂养,再到管理,以及人员值守路线的安排,员工的培训,还有游客的管理等等,都必须事先做好相应的预案,包括出现问题后,如何进行紧急的处置等。
一旦没有事先做好预防,完全只靠事后的亡羊补牢,显然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所以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一定要把责任落实到位,不是简单地看介绍,而应该实际的进行检查,实地走访一遍,看园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只有当地的主管部门对这样的事情认真严肃处理时,动物园的经营者可能才会重视这些问题,并落实到位,保障公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