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频道《新闻纵横》采访,就淘宝店主代购被判十年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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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2018-11-07
近日,一位淘宝店主的道歉信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道歉信中称,店主因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有网友质疑,仅仅因为代购就要判十年之久吗?也有网友表示,判刑了为何还能上网发道歉信?
游某丈夫代笔的道歉信
带着这些疑问,中国之声昨天(6号)专访了涉事淘宝店主的丈夫万先生。万先生表示,道歉信是他替妻子写的,而妻子游某确实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10年有期徒刑,目前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那么,游某究竟因何事被抓?法院的判决依据又是什么?
游某的丈夫万先生说,2006年,赋闲在家的游某开了一家淘宝店,主要经营女装。2013年,不再满足于仅从内地批发服装的游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从香港进购款式新颖的服装进行销售。
第二天,游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游某被逮捕。
2018年2月2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游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对于法院的判决,万先生表示并不能理解,虽然他承认有部分货物确实是通过香港的水客带入境内,但是大部分货物是通过顺丰快递从香港寄回珠海,而顺丰在寄件收费时已经将税款缴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从2013年5月起,被告人游某开始在香港向香港名家等多家服装公司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各种服饰,其在香港所购服饰全部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入境,并由其网店在境内销售牟利。判决书中称,顺丰及明丰快递公司在收件人为游某的快递包裹中未查到海关征税记录的情况说明。
对于此次的判决,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符合《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不过,对于法院判决,万先生还提出了一些疑问,比如,法院当时要求游某自己提供快递包裹相关的纳税证明,但他提出,自己并无权限去调取这些资料。再比如,判决书显示,游某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入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1000多万元,偷逃税款达300多万元,万先生认为,在香港刷信用卡并不都是用于进货,以刷卡流水作为走私数额依据并不合理。对此,记者昨天多次联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发稿,法院方面暂未接受采访。相关人士表示,今天可能将对案件做出正式回应。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明年1月1号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那么,电商法的实行会给代购等行为带来哪些影响?岳运生律师解释,只要按照现行法律照章纳税,《电商法》的实施对代购行为没有影响。
编辑:杨钧天
新媒体编辑:周文超、王曼(见习)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