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热点聚焦

央视《共同关注 》| 岳屾山律师 评“公交车与轿车‘斗气’危险性升级”

2019年8月22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电话采访,就公交车与轿车‘斗气’危险性升级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8月17日16时40分许,东城区天桥南大街天桥路口南侧由南向北方向,驾驶快速公交1路车的张某(男,39岁)与驾驶小客车的夏某(男,40岁)因变道并线问题,双方多次互相强行别车,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目前,张某、夏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东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岳屾山律师指出,如果两辆私家车在公路上追逐竞驶,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的危险驾驶罪,根据具体情节以及危害性,可能判处1到6个月的拘役。
需要提醒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侵害的虽然是公共安全,但其带来的这种危险性并不是特别大。但本案中是一辆公交车和一辆私家车在斗气追逐竞驶,公交车承载着公共运输职能,车上运载着大量乘客,此时双方这种斗气的驾驶行为所带来的危险性已经非常高了,并且完全超出了危险驾驶罪所带来的危险性,依照司法实践,这种情况将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本案中,张某、夏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已被东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公交车与其他车辆强制别车、斗气行驶这类行为,除了会给车上的乘客带来危险之外,对公共安全也有很大的危险性,故双方都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在此提醒大家,安全驾驶,切莫儿戏。即使是轻微危险驾驶的行为或者是轻微的斗气驾驶行为,即使自己觉得仍在控制范围之内,但事实上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的危险。开斗气车轻则将以危险驾驶罪来追究刑事责任,重则有可能承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因此,行车时一定要将安全放在首位。

律师岳家军,为人民服务!

从优秀走向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