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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视点》第三十一期:幼儿园惩罚吃饭慢孩童去厕所吃,惩罚方式惹争议!

案件背景:

日,渭南大荔县京师童迪幼儿园有家长反映称,和孩子聊天时,娃说吃饭要吃快,吃得慢就会被老师叫到厕所吃,和其他家长沟通得知确有此事,有的孩子甚至一天三顿饭都会去厕所吃。 对此,园方承认有此类事件发生,向家长道歉,并承诺了后续整改办法,家长以后可随时监督。目前,教育局监察室已介入调查。

律师观点:

幼儿园的孩子心智发展不成熟,正处于习惯养成、接触探索这个世界的关键时期。幼儿园采取这种有损身心健康的惩戒方式处罚吃饭慢的孩子,不禁让人对于现行幼儿园的管理办法抱疑,更让送孩子去幼儿园的父母揪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而让吃饭慢的孩子在厕所吃饭这种行为,不仅不适应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而且没有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更加没有遵循教育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反而是对这些孩子们合法权益的侵害。幼儿园的做法明显已经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法律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幼儿园的这种做法还可能涉嫌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的刑事犯罪。

律师认为,孩子是这个世界上的天使,他们心灵纯净,瞳仁清澈,年龄小不应该成为他们被伤害的理由,我们希望幼儿园为他们提供一片童年无忧的天空,而不是折断他们未丰的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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