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热线12》近期关注了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的一起涉嫌虐待妻子的案件,在这个案件当中妻子因不堪丈夫的家暴服毒而死。为什么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年以来,还会有女性被家暴虐待而身亡呢?《热线12》记者追踪了一些被家暴的女性,严某的男友在喝酒之后,打了她一个耳光,还踢了一脚。民警赶到时,严某正躺在小区的地上,到派出所情绪平稳后,严某要求不处理她的男友。郑某在被丈夫家暴后选择原谅,却继续被家暴,被丈夫用刀割伤脖子、胳膊等处,医护人员赶到时,郑某已经接近休克。其丈夫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当地警方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多措并举向家暴说不
岳运生律师指出,在现阶段,要彻底的杜绝家暴还是很难的,需要多措并举。首先当事人自身要有预防家庭暴力的意识,比方说在结婚之前,双方就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讨论,表达出哪些方面自己是不能接受的,不管是语言暴力、冷暴力乃至直接动手,从一开始就要划出自己的底线。
其次,一旦遭遇了家庭暴力,要积极地寻求帮助,如果因为恐惧或者碍于面子一直隐忍,不去积极的解决问题,这反而会使家暴逐渐升级。另外我们也要认识到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的治安案件,在没有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公安机关等公权力机关的介入,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由受害人根据自己的认知和承受能力来决定是否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家庭矛盾纠纷的解决,首先还是需要当事人之间自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或者向单位、居委会、妇联等组织来反映情况。如果依然无法解决或者事态紧急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介入。
岳运生律师认为,是否需要对加害人进行处理,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介入太早会破坏甚至是拆散一个家庭,但是介入过晚可能会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说涉及到婚姻家庭案件比较考验执法人员的办案智慧,希望我们的执法人员要有耐心、细心、加上用心,才能更妥善的处理好此类矛盾,总之需要当事人、有关单位以及司法机关共同努力,这样才能减少家暴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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