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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丨 “首例男孩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宣判” 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0年6月13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首都晚间报道》栏目采访,就首例男孩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宣判发表评论。
内容简介
2017年,不满12岁的男孩小高骑ofo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后,他的父母向ofo公司索赔760多万元,这也是国内第一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
6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ofo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应支付原告小高父母赔偿款6.7万多元,驳回两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岳屾山律师分析了本案的判决结果,并指出了该事件对社会各方的指导意义,在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企业应负起社会责任等多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