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热点聚焦

东方卫视丨“‘存疑不捕’下药者 审慎还是宽纵?” 岳雪飞律师评论

2020年7月31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岳雪飞律师作客东方卫视《今晚》栏目,就‘存疑不捕’下药者 审慎还是宽纵? 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7月4日晚,赵某某约女生朱某在深圳某自助餐馆见面,吃饭时趁朱某离席期间在其水杯中倒入白色粉末,这一幕被店员发现,店员将水杯收走并告知了朱某。当晚朱某报警,7月15日深圳福田警方以涉嫌强奸对赵某某刑事拘留,并公布其道歉视频和悔过书。

随后,检方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

律师分析

一、存疑不捕体现检察机关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

岳雪飞律师认为,检方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体现了法律制度上很重要的一项原则,疑罪从无原则。

二、刑事案件的证据证明度需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

岳雪飞律师表示,刑事案件对证据的要求非常高,要做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检方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因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公安机关的指控。

三、下药属于犯罪手段 目的是让受害人丧失反抗能力

岳雪飞律师认为,如果认为该男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话,那么下药是一个犯罪手段,和拿刀去威胁一个女子实施强奸行为是一样的,只不过与下药相比,拿刀威胁更能够看出强奸的意图。
四、嫌疑人是否存在强奸意图是案件定性的关键
岳雪飞律师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辩解,下药只是出于恶作剧或者是好奇的心态,因此无法通过单纯的下药的行为去判断他是否有要实施强奸的意图。

五、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

岳雪飞律师表示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下药行为是一个犯罪手段,并不是未遂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如果现在的证据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样的行为也可以作出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