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就要来了,第一波支付尾款也已经从11月1日正式开启。比双十一更早到来的是各类广告推送,尤其是弹窗广告,大都很懂你。仅仅搜索过几次的商品,打开电脑,关于这类商品的弹窗广告接踵而来。
律师分析
岳屾山律师表示,弹窗广告能够精准投放,主要是利用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所组建的数据库。各方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收集和使用这些信息。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应当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三个原则,还要公开收集使用规则。如果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信息的时候没有明确告知用户,其信息可能会被用来精准投放广告,并且也没有征得用户的同意就用于商业用途,那么很显然这种利用收集信息精准投放就是违法的。
给无资质商品做广告显然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而难以拦截、无法关闭的弹窗广告也已经是恶意广告。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把广告设置成无法关闭,不能被设置拦截是绝对不可以的,这违反了《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不能够确保一键关闭的话,将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责令改正,对广告主要处以罚款。
恶意弹窗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需要加大对此类违法的打击力度。这种弹窗广告违规的根源,主要是目前的监管不严,处罚力度不够,或者说是违法成本过低,而违法的收益较高。因此,才让大家趋于在违法的边缘频繁试探。要治理弹窗广告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要提高它的违法成本,还要加大相应的监管力度。